1. 沒有用過養(yǎng)護的新型石材或新品種防污劑,使用前先做小范圍的試驗;
2. 操作時嚴禁飲水進食,防止誤飲。
3. 不要在陽光直射下使用防污劑,防止揮發(fā);
4. 用剩的的防污劑及時回收并及時蓋好,防止揮發(fā);
5. 在使用過程中,保證一定的通風(fēng);
6. 在施工前先除去石材表面垢物。
7. 用清水清洗要作防護的石材面,并要使其充份干燥(涼干或烘干);
8. 按規(guī)定將防護劑稀釋,并攪拌均勻;
9. 在干燥的石材面上,將防護劑用毛刷或噴槍或干凈的布或清潔的農(nóng)用噴霧器均勻的在石材表面上縱橫噴涂兩遍,最好第一遍噴涂干燥后再噴涂第二遍,以防遺漏,要稀釋得稀一些,讓其滲透入石材一些深度,第二遍要稠一些,可起到封閉毛細孔作用;
10. 藥劑現(xiàn)配現(xiàn)用,當天用完;
11. 噴刷的量要注意,量太多反而影響石材表面的外觀,如加深顏色,留下刷痕,增加成本等等,量太少又達不到防護效果和要求。
12. 施工前防護要求對石材進行五面或六面防護,防護作業(yè)中特別對石材的邊角、收頭處不能忽視,許多工程都是這些部位沒有處理好而產(chǎn)生石材病。
13. 除了噴涂時注意不可涂漏外,涂刷好后安裝鋪貼時也要注意,如果有因碰撞掉角或因尺寸改變臨時修正,必須寫上補涂,否則也會造成病癥,這方面的例子不少,如浙江省國際機場到達廳就發(fā)現(xiàn)這種情況。
14. 對于滲透性防護劑,尤其是水性防護劑,在施工前24小時內(nèi)不要接觸雨水,石材防護劑一般在施工12-24小時,才能發(fā)揮作用。(注以上施工工藝可根據(jù)產(chǎn)品的使用說明取舍)。